1938年吉林毓文中学民国二十七年班学生。1945年8月参加革命工作,1945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。历任吉林市公安局分局长,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办公室主任、一处处长,德惠地区检察分院检察长,长春市公安局审批处、秘书处处长,长春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,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等职务。